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

我院法警队妥善处理一起突发事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3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法警队妥善处理一起突发事件
 
5月22日上午,我院在上桥刑事审判楼审理一起强奸案。在开庭前,法警队邵云祥队长对案情有所了解,意识到被害人家属有可能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为此制定了针对性措施。首先,加强了安全检查。除了保安对被害人家属进行首次安检外,邵队长还安排了两名法警进行第二次安检,除了钱包及贵重物品外,家属的其余物品包括手机在内一律禁止带入法庭。其次,加派了值庭警力。由原来的四人值庭增加到六人值班,并专门安排了祁志维同志坐在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之间,造成双方之间有所阻隔。
事件的发生在意料之中,开庭期间,被害人家属一度情绪失控,意图殴打被告人。此时,法警祁志维立即起身站在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之间,防止家属伤害到被告人,而站在被害人家属身后的邵云祥队长则一手挡开被害人家属向被告人打去的拳头,另一手顺势抓住被害人家属的衣襟,将其控制在原地,其他法警则迅速上前制止家属反抗。直到庭审结束,被害人家属再也没有对被告人做出其他暴力行为。
邵队长表示,刑事审判警务保障是法警工作的重中之重。维护法庭审判秩序,保护在庭人员包括被告人的人身安全是法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法警队平时加强对警务保障工作的研究,充分分析各类案件审判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及履行职责的干警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才做到了面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果断采取措施,避免了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了在庭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了正常的庭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