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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三院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1707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日成立,机关大院设在东莞市东南部的中心镇——塘厦,管辖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等十镇的刑事、民商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管辖面积约为88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249万,社会经济活跃。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等7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等5个综合管理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等1个事业单位,并在清溪、常平、横沥、樟木头、桥头、凤岗等6个镇设有人民法庭,在塘厦设有巡回法庭。截至2024年4月,全院共有在编政法干警224名,其中员额法官130名,另有事业编人员18名,非编聘用制人员355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用审判诠释服务,忠实履行职责,建院以来共受理并办结案件逾55万件,年结案率均在90%以上。多元解纷、审判执行、繁简分流、文化建设等亮点工作多次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并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批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不断创造佳绩,多次被授予“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执行工作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奖,还被确定为全国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单位。此外,还多次被评为“文化建设达标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成绩突出的调研单位”等。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

咨询电话:0769-89808817

邮编:5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