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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讲堂”系列活动之人民调解员专题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2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法官讲堂”系列活动之人民调解员专题
 
为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推行省高级法院“广东法官讲堂”模式,我院积极开展“法官讲堂”系列活动。5月23、24日,我院横沥法庭举办“法官讲堂”系列活动之人民调解员专题,为莆田片区和山区片区共12镇区300余名人民调解员提供调解专题培训。
本次授课由横沥法庭尤中琴法官主讲,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普法性和法律性的特点,授课内容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员调解原则、调解技巧及调解协议制作等专业知识进行详细阐述,采用实例授课法,务求通俗易懂、学以致用。一是调解原则群众化。调解原则主要包括法定的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尊重当事人原则,以及司法实践的群众路线原则、调解优先原则、多方联调原则等。时刻谨记调解原则,双方合意的非法内容禁止调解。二是调解技巧多样化。首先,热情耐心调解,推心置腹取得当事人信任,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信任促使调解。其次,善于倾听,寻找调解切入点,从当事人情绪发泄过程寻求调解症结,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分析矛盾焦点。最后,善用调解技巧,采用面对面、背对背、多方联调等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社会和谐、多方互赢。三是协议制作专业化。公示专业的调解模版,传授调解协议制作注意事项及协议风险点防范。如主体身份信息完整、调解内容合法有效、调解结果具体明确等方面。防范非法调解,严防通过调解手段达到非法目的。
本次“法官讲堂”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受到市司法局、当地政府及人民调解员的一致好评。通过“法官讲堂”专题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平安东莞”建设的作用。“法官讲堂”系列活动是我院积极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举措,同时也为构建“六个东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