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

我院分析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建议加大打击力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3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分析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建议加大打击力度
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三大社会公害,事实上毒品犯罪也是各个地区较为多发的一类刑事案件。2009年--2012年我院毒品犯罪案件数分别为71件、104件、123件、213件,分别占当年生效刑事审结案件数的4.7%、7.36%、8.48%、10.7%,由此可见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增长,禁毒形势严峻。
我院分析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一是新类型合成毒品犯罪增长迅猛。我院近四年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无一例涉及鸦片构成毒品犯罪的案件,毒品类型仍以海洛因为主,但甲基苯丙胺和其他毒品类型的案件数量在逐年快速增长,从2009年的8件上升至2012年的82件,四年时间里增加了9.25倍,氯胺酮、麻古等新型毒品的数量同时也增长了2.64倍。二是小宗毒品犯罪案件比重大。占毒品犯罪的六成以上, 2009年至2012年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的小宗案件数量分别为44件、76件、76件、147件,所占比例分别为61.97%、73.08%、61.79%、69.01%,平均占比为66.46%。现在毒品犯罪分子多采用少量、多次、流动的零星交易方式,将毒品化整为零,分成若干包贩卖,以包论价,每次交易的数量从0.1克到2克不等,以便减少损失或者逃避打击。三是本地籍被告人犯罪比例高。2009年至2012年我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本地籍的人数从3名增加至31名,四年时间内增加了9.3倍,人数大幅度增长,显示越来越多的东莞本地籍人士参与毒品犯罪。毒品犯罪以男性为主,但女性毒品犯罪比例从7.3%上涨至12.3%,应引起重视。毒品犯罪主体中无业人员比重大,约占八成以上。
对此,我院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加大禁毒的宣传力度。把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各镇区、村委、社区、学校和家庭,形成完善的禁毒教育机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未吸毒的人群远离毒品,清除毒品消费市场,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到各镇区、社区、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以及新闻媒体及时宣传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及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利用案件资源,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系“害人、害己、害国、害家”的源头。
二是加大对出租屋、外来人员的监管力度。毒品犯罪中存在较多的“以贩养吸”的人,一般都是在一些出租屋或者无牌旅馆被抓获,因此要严格落实出租房、旅馆业以及外来人员的监管措施。采取集中清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高密度的打压毒品犯罪活动滋生的空间,对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美容美发店、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等行业进行集中清查。同时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清查力度,对于容易滋生毒品犯罪的娱乐场所要求场所负责人签订禁毒责任书,迫使经营者自觉加强监督,守法经营,严格将毒品拒之门外,从源头上杜绝毒品犯罪的滋生,如发现娱乐场所存在贩毒或吸毒现象,实现零容忍,当即无条件地取缔关闭。
三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树立“以案挖案”意识,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掌握贩卖毒品上下游的犯罪问题,通过人口信息查询、特情、线人等侦查手段,锁定有可能涉及犯罪的上下游人员,达到“以案挖案”、“以案扩案”的效果。此外,提高移动、电信等通讯服务部门技术设备含量,增加对用户通话记录的保存时间。现在一般毒品犯罪中被告人都会通过电话等与吸毒人员进行联系,实务中被告人的供述、吸毒人员的证言以及通话记录等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的情况下,才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被告人有毒品犯罪。
四是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力度。增加禁毒热线,通过禁毒热线向吸毒人员提供戒毒的建议,让吸毒人员可以通过热线了解如何有效戒毒。在各镇区、街道内设置戒毒器具免费派发点,并做好吸毒人员登记,定期回访,了解戒毒情况。提高社区戒毒的帮扶力度,制定戒毒计划,定期派发戒毒器具,尽最大能力就近帮助吸毒人员剔除毒瘾。建立固定的集宣传、帮扶为一体的社区戒毒工作站。积极吸纳已经成功戒毒的人员作为志愿者,帮助其他吸毒人员进行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