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73执保4720号案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7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2025)粤1973执保4720号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承办人:罗广杰、曾思琦
联系电话:0769-89808018、8980801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4日
承办人:罗广杰、曾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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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