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73执恢947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作者:横沥法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21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2023)粤1973执恢947号
关于本院受理的朱伟杰申请执行姚文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拟将执行案款401326.5元支付给案外人王婉霞。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承办人:冼法官
联系电话:076989808572、18822950575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