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助农民工讨回工资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36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我院针对辖区工厂众多、劳动纠纷频发等特点,积极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对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农民工顺利讨回工资。2011年,我院执行局受理321宗劳动争议案件全部执结,追讨欠薪384.32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8.1%。主要做法有:
一、从时间上优先执行工人工资。对劳动争议案件,在处理时给予优先,充分发挥分段执行制约机制的优势,双管齐下。一方面安排专人跟进处理,第一时间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立即开展调查。若发现被执行人执行能力差或出现经营恶化的趋势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被执行人财产的履行。
二、从效率上严格控制执行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被执行人多为抗风险能力差的小企业,厂房多为租赁,设备简单且易转移,若对工厂内的产品、原材料等进行查封,又将由于长时间存放造成财产灭失流失、拍卖成交的可能性和成交价格降低。因此,我院对此类案件在执行效率上高标准要求,平均执结时间不超过25天,大量案件在立案一周内就成功执结。如被执行人为洋发五金塑胶厂的劳动争议案件,我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工厂,发现厂房简陋、无有价值财产可查封,便迅速要求相关负责人两天后到法院协商解决此案,并不断反复做工作,督促被执行人想办法筹借到款项16300元。此案从立案到执结仅三天时间。
三、从方式上充分利用各种措施。一方面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扣划、冻结、现场查封、现场督促支付等;另一方面对有经营能力但暂时难以支付执行款项的企业,坚持“生道执行”的原则,活水养鱼,尽可能的维持被执行人的生存,同时兼顾工人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促成和解,实现双赢局面。例如在被执行人为东莞华昌隆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中,在被执行人履行困难的情况下,通过灵活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配合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45万余元,使二十多名工人顺利领到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