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建立特约供应商制度 推进采购工作公开透明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171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了贯彻落实采购管理办法,我院于今年六月向全院征集推荐特约供应商。在各部门的积极推荐下,通过资格审查和筛选,最终有四十七家供应商作为我院的特约供应商。9月27日上午,我院与其中的二十一家二类特约供应商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我院党组成员、采购管理小组组长梁伟根同志率采购小组成员出席了当天的签约仪式。
去年八月,我院出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我院的采购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不仅使采购工作流程明确高效,还使采购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今年五月,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贾永庆同志视察我院工作时,对我院的采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建立特约供应商制度,是我院落实采购管理办法的一项新举措。我院采购管理小组将各类日常采购项目进行分门别类,面向全院征集供应商;通过征集的商家进行逐一资格审查,并从中进行综合筛选;筛选之后,向全院征求意见,最终选择了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的供应商作为特约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我院在今年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中,将采购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廉政风险点。建立特约供应商制度,是我院落实风险点防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该制度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采购工作的防腐体系,推进采购工作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