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分析非法行医罪特点并提出三点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4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分析非法行医罪特点并提出三点建议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我院对近三年非法行医罪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三点建议。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我院共审理非法行医罪案件7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宗),其中2010年3宗,2011、2012年均为2宗,涉诉人员28人,判处十年以上的3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1人,三年以下的3人。
一、非法行医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多为女性。在7宗非法行医罪案件中,女性罪犯4人,男性罪犯3人,女性比例高于男性,女性罪犯75%是因为违法接生。二是犯罪类型集中。私自接生3宗、注射造成过敏性休克3宗、针灸诊疗1宗。三是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人员死亡的6宗,造成子宫切除轻度残疾1宗。四是犯罪地点多为固定诊所。4宗是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名称,其中诊所2宗、养生保健店1宗、药店1宗。
二、非法行医罪案件的现实原因
我院分析非法行医罪案件的现实原因存在几个方面:一是非法行医隐蔽性强。非法行医行为越来越隐蔽,由坐等病人改为上门服务、由白天行医改为晚上行医,由开门接诊改为熟人介绍,行医不易发现。二是执法监管难到位。非法行医具有隐蔽和分散的特点,从业人员具有警觉性及反侦察意识,采取游击战术与执法部门“躲猫猫”,检查严密时关门藏匿,检查松懈时开门迎客。执法机关难以发现、难以查处、无法监管。三是受害者防范意识弱。受害者或家属缺乏科学就医和自我防范意识,就医前未审查行医者的医师资格证。部分受害者贪图便宜,明知行医者无资质仍选择就医。四是虚假广告监管空白。非法行医者多在报纸、电视、宣传册整版进行虚假广告、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就医。媒体及出版等主管部门在广告发布环节监管不力,造成非法行医虚假宣传高发。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非法行医的非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加强医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正确认识非法行医的危害,树立有疾病一定去正规医疗机构的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科学就医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借助社区力量,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居(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居民是社区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居(村)委会及居民对周围环境更加熟悉,一旦有非法行医者出现,最先发现的应该就是居(村)委会和居民。借助社区力量,建立提供线索奖励机制,发现线索积极举报,形成抵制、举报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医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强场所资质审查及药品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治理非法行医行为。联合卫生、公安、工商、药品等部门共同开展执法查处活动,建立非法行医“执法联动网络”和“网格化监管平台”,共同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