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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审理的受贿案件在“东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公开庭审观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438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8月1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东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与“庭审观审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市纪委副书记鲁罡以及基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主要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我院纪检组组长梁伟根和刑庭庭长叶志聪参加。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院审理的市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涉嫌受贿罪一案,为“庭审观审警示教育活动”公开庭审观审。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耀平于1994年2月起在东莞市黄江供电公司担任该公司副经理,分管用电和工程管理工作。1995年,梁耀辉(另案处理)成立东莞市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下称太子酒店),梁耀辉找到黄耀平,要求其帮忙以较低电价标准的用电类别报装变压器,在黄耀平的帮忙下,太子酒店从1996年1月至2004年6月,按居民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致使国家电费损失700多万元。
    该案件庭审历经2个半小时,市供电局、黄江镇政府等120人观审。我院刑庭和法警队为庭审做了充足的准备,整个庭审过程以及之后的媒体采访都得以有序、顺利进行。观审活动通过身边的腐败案例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对预防职务犯罪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