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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开辟绿色通道 帮助农民工讨薪过年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524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年关将至,针对辖区工厂众多、劳动纠纷频发的特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三院)开辟了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对拖欠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2011年,市三院执行局受理321宗劳动争议案件(多数发生在年关),全部执结,追讨欠薪384.32万元。
      优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尹某原在塘厦镇的一间五金塑胶厂做厨师。由于工厂经营不善,他从今年3月起就开始垫付买菜钱,工厂一直未支付,还拖欠了他几个月的工资。在向工厂提出辞职后,尹某多番追讨未果。他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工厂还是没有如期履约,他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三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说服工厂老板答应想办法筹款。第三天,工厂老板将借款筹集到的16500元当场支付给了尹某。
    市三院执行局负责人尹健容介绍,在年尾清案的紧张时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局优先处理,同时在执行效率上高标准要求,平均执结时间不得超过25天。从实践上看,大量案件在立案一周内就执结。
    “生道执行”兼顾劳资利益
    在执行过程中,市三院针对那些有经营能力但暂时难以履责的中小企业,坚持“生道执行”的原则,尽可能地维持被执行企业的生存,积极促成和解,实现双赢。
    东莞市某橡塑五金制品公司未与朱某等5人签订劳动合同,市三院判决公司对5人进行赔偿,但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前往工厂进行调查发现,若对该厂查封拍卖,将使其陷入困境,同时考虑到拍卖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将影响到工人们回家过年,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活查封和冻结公司银行账号等措施予以威慑,并着手调解,使一直消极不执行的公司负责人决定和解。在法院的严密监控下,该公司最终于12月10日支付朱某等5人款项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