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查封”让受困企业“涅重生”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51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原以为法院上门执行就是‘查封我’,但没想到法院是‘伸手帮我’。”回忆起酒店经历的那场风波,东莞市王朝大酒店负责人杨先生仍大呼“意外”,在酒店诉讼缠身、困难重重时,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并没有简单地强制执行,而是秉承“生道执行、活水养鱼”的灵活执法理念,最终令酒店获得新生。
引入执行担保让企业摆脱诉累
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王朝大酒店,开张不久便因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的工程款和装修款,承建商、供货商等纷纷上法院“讨债”,总执行标的额达580多万元,后更上升至2000多万元。
东莞三院收案后,迅速对酒店房产、设备等进行了查封。原本只要对外委托拍卖酒店房产,便可了结此案。但东莞三院并未采取此措施。
“如果仅因为酒店资金链暂时断裂就直接拍卖房产将会导致酒店倒闭,这必然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同时这还关系到酒店数百名员工的生计。”本案执行法官何根源表示。
对此,东莞三院运用“生道执行”的理念,对酒店内部设备进行“活查封”,允许酒店继续经营,保留企业生存的空间。同时,考虑到“活查封”不是长久之计,该院又引入了执行担保机制,向酒店建议,可提供有实力的第三方进行担保。这一举措给酒店重生引来转机。
2011年6月,申请执行人与酒店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担保公司代酒店支付了全部案款,法院解除查封,酒店又恢复了正常经营。
实施风险评估 “该出手时就出手”
“你们把设备搬走了,工厂还如何经营?工厂倒闭了,我们的饭碗砸了,我们怎么生存?”由于东莞塘厦的一间电脑设备制品厂逾期未支付设备租金,融资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欲收回设备。当执行人员到达工厂后,工人们便聚集在门口。
如果强行将设备归还融资租赁公司,工厂将难以为继,上百名工人也将面临失业。这样一来,工厂必将对法院执行产生抵触情绪,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评估相关风险后,东莞三院执行局没有强行将设备搬离现场,而是耐心向工人解释、还原案件真实情况,同时说服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议解决此案。待当事人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陈素娟积极主持双方和解,同时提出了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方案:将机器设备搬到案外人处保管,待工厂分期付清租金后再搬回继续使用。
这一方案很快便奏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工厂提前还清了租金,申请执行人很快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既缓解了工厂的燃眉之急,上百工人也得以保住了饭碗。
“正是因为我们在出发执行前,就从可能发生最大风险的角度对案件进行风险排查,制定风险应急方案,才能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做出反应,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陈素娟表示。
“而对于恶意拖延、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们也决不手软,将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一手硬、一手软,该出手时就出手,执行工作的核心还是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东莞三院副院长陈浩辉告诉记者。
“活查封”替企业探寻“前途”、“后路”
2010年10月,广州一家知名商标企业因合同纠纷惹上官司,最终被判令赔偿21万余元。判决书下达后,该公司却迟迟未能支付款项。
作为全国大型知名饰品连锁企业,该公司在全国拥有数千家连锁店。若对其店铺进行查封,固然能执结此案,但这样一来,店铺将无法经营,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将进一步被激化。
对此,东莞三院并没有轻易采取措施,而是更加谨慎地研究此案。经反复调查,东莞三院得到消息:该公司在北京注册了一百多个商标。
执行局便由此入手,为案件寻求了一个“两全”的对策:查封其主要商标。既没有影响其正常经营,也为解决此案打下了基础。
该公司负责人随即现身法院,主动协商此案。东莞三院抓住机会,进一步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促使该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我们没有按常规方式对企业实物财产进行查封,也没有直接对企业赖以生存的商标进行评估拍卖,而是通过灵活查封,不仅在短时间内执结了案件,也避免了因执行而断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后路’。”陈浩辉表示。
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情况,东莞三院通过采取灵活查封等方式,慎重实施强制措施,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增强了其主动履行义务的能力。2011年,东莞三院涉及中小企业执行案件中通过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而结案的有435件,共执行到位957万元,占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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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外向型经济的带动下,东莞市以中小企业为主力军,逐渐成为国际性重要的加工制造业基地。然而受融资困难、工资上涨、原材料成本增加等大环境影响,中小企业面临着利润受到挤压、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
对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从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对有发展前景但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创新启用执行担保、风险评估、活查封等措施,在受理的涉及近200家中小企业共2525宗执行案件中,成功执结1765宗,共执行到位4251万元,执结率达87.16%,不仅保全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还维护了企业的“造血功能”,实现了各方“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