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门诊“人流” 说580元实付8000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577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6岁少女门诊“人流” 说580元实付8000多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钟紫薇
“JR S可视无痛保宫人流,全程只需580元。”去年6月,意外怀孕的16岁少女小向看到这广告后来到塘厦镇某门诊做无痛人流手术。手术后门诊称其患有严重妇科病需继续治疗,直至去年7月8日出院,门诊向其收取了8742元医药费。小向认为门诊收费不合理,最终门诊退回其中的4760元,但表示小向后期的治疗后果自负。事后,小向感到身体不适到其他医院检查,被确诊为“不全流产”,随后医院对其做了三次清宫手术。
之后,觉得伤身伤心又伤财的小向向东莞第三法院起诉该门诊,要求退还全部医药费,并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740.8元。法院审理认为,经卫生部门核实,该门诊做人流属于超范围经营,门诊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为孕妇做人流且“不全流产”,显然有过错。综合各方因素,法院最终判处门诊退还小向所有医药费,并赔偿小向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