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17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款公示
以下案款符合延缓发放执行案款情形,经三次延缓后仍无法发放,现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延缓发放和提存执行案款的通知》(粤高发明传[2024]508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提存手续。
案号 |
票据号码 |
余额 |
到账日期 |
延期原因 |
(2023)粤1973执恢783号 |
0001876609 |
3445.48元 |
2023.5.27 |
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
(2023)粤1973执6876号 |
0002107352 |
2914元 |
2023.9.4 |
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
(2022)粤1973执1266号 |
0001430867、0001470022 |
69049.5元 |
2022.6.24、2022.7.29 |
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
(2022)粤1973执3056号 |
0001430660 |
52390.69元 |
2022.06.21 |
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 |
承办人:丘其军
联系电话:13925739622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