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粤1973执8557号、(2022)粤1973执5369号案款提存公示
作者:常平法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次数:18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案款公示
以下案款符合延缓发放执行案款情形,经三次延缓后仍无法发放,现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延缓发放和提存执行案款的通知》(粤高发明传[2024]508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提存手续。
案号 |
票据号码 |
余额 |
到账日期 |
延期原因 |
(2020)粤1973执8557号 |
01485098、01485147 |
239250 |
2020年12月22日、23日 |
拍卖涉案车辆存在抵押,抵押权人未有生效执行依据,需要进行案款分配。 |
(2022)粤1973执5369号 |
699 |
128900 |
2023年2月8日 |
相关权利人未提供领款账户信息。 |
承办人:朱耀明
联系电话:0769-89808282、18822950576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