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73执1388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作者:常平法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31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2023)粤1973执13889号
关于本院受理的广东邦晟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金万兴电缆五金经营部、东莞市卓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人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账号内存款50915.77元。经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粤19破申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正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粤19破93号决定书,指定刘开坛担任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划转执行款项申请书》,申请将涉及广东禾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款项划转至其指定账户。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承办人:何雄钦
联系电话:89808281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