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73执17349号、(2023)粤1973执7025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作者:常平法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395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2)粤1973执17349号、(2023)粤1973执7025号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承办人:朱耀明
联系电话:0769-89808282、18822950576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