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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悬赏 | 20%作为赏金,最高52万,快举报他们!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32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  案  情  介  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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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  赏  令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尚**与被执行人崔明阳、芦国喜、芦开放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案号为(2020)粤1973执恢569-571、1203-1207、1215-1232号,共计二十五宗,案涉执行标的总额为本金人民币1333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一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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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明阳,男,汉族,1987年4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张岭村四组64号,公民身份号码为41031119870425****。



被执行人二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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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国喜男,汉族,1975年9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张吴行政村吴庄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1272219750908****。



被执行人三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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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开放男,汉族,1997年5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张吴行政村吴庄村,公民身份号码为41272219970523****。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举报被执行人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赏金支付


凡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赏金。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邝法官0769-89808179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银河北路5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我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

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请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