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举报她有奖,申请人说分你三成!
▽ 案 情 简 介 ▽
2019年3月18日,朱先生与广东省中正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一项雨污分流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召集工人,做好相应准备等候开工。
谁知,朱先生迟迟等不到开工通知,多次催问换来的却是“你今天解散算了,这边开工不确定”的消息,最终,案涉工程未能实际开工。
朱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诉请赔偿。我院审理查明后判决广东省中正工程管理公司向朱先生赔偿损失184440元。判决生效后,对方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我院裁定追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淑云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朱先生进一步申请强制执行。经查,上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有效促进案件执结,经申请人的申请,我院在继续追查被执行人陈淑云可供执行财产的同时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 悬 赏 令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朱**与执行人广东省中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陈淑云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1973执恢1172号,执行标的为184440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陈淑云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陈淑云身份信息

陈淑云,女,汉族,1969年10月30日出生,住湖南省衡山县贺家乡美利村茶林组,公民身份号码:43042319621030****。
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陈淑云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赏金支付
凡提供被执行人陈淑云财产信息并由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收到执行款的百分之三十比例奖励举报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李法官,0769-89808335,18822950581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我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
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请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