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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 稳妥铺开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91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东莞三院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我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实施工作,已于9月份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

今年7月,省委编委印发了《关于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19〕114号),原则同意包括东莞三院在内的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省法院随后发出通知,要求各法院在9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东莞三院严格落实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在9月12日即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原有内设机构15个调整为12个,即不再设纪检组、信访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加挂研究室,立案庭变更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工科变更为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变更为综合办公室,监察室变更为督察室,保留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同时,东莞三院也加快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和调整,通过开展调研对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对各内设机构的职能重新厘定,建章立制,探索科学有序的工作运作模式,推进整体工作的质量、效率的提升。

东莞三院在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不忘将支部建在庭室、党旗插在一线,加快党组织调整步伐。院机关党委于9月18日召开全院党员大会,对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进行调整和补选,进一步理顺党委结构。院机关党委于10月1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内设机构改革后部分支部的调整和设置问题,并及时作出批复。其中审管办(研究室)党支部已于10月2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支部委员,成立新一届的支部班子。其他支部班子也将在近期调整到位。

东莞三院还加紧开展各部门人员配置调研,科学测评各岗位工作量,为下一步人员调整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