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春芳等20人案开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次数:125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1973刑初3283号
本院受理公诉机关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黎春芳、张朝胜、黎亮亮、吴坤、周家恩、余冬冬、周家荣、王流坤、李琴、周家锐、覃本素、赵贤援、聂宁、梁佳基、孔令豪、虞耀程、韦月钊、尹昌政、赵丹丹、汪思娜犯诈骗罪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本案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牛山)审判楼审判庭。
若要到庭旁听,须在11月22日前与本院刑庭联系(联系人:赵亚玲,联系电话:0769-89808940)。到庭旁听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旁听人数以审判庭旁听席位为限,若申请旁听人数超过席位数,本院将通过随机抽取或由到场人员自行推选代表的方式确定旁听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