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26 浏览次数:1134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录普通聘员11名,其中审判辅助人员9名,行政后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前取得。其中,审判辅助岗位要求法学专业;行政后勤岗位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其他不宜担任聘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
2.报名材料:
(1)《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证明(学信网认证);
(5)其他材料: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压缩包(压缩包需以本人及手机号码命名)发至我院报名邮箱dgdsfyzgk@qq.com。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情况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并组织招录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面试和机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40%,机试占20%,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报考由我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普通聘员工资政策执行。
3.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769-89808610;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附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5日 附: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前取得。其中,审判辅助岗位要求法学专业;行政后勤岗位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其他不宜担任聘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
2.报名材料:
(1)《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证明(学信网认证);
(5)其他材料: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压缩包(压缩包需以本人及手机号码命名)发至我院报名邮箱dgdsfyzgk@qq.com。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情况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并组织招录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面试和机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40%,机试占20%,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报考由我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普通聘员工资政策执行。
3.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769-89808610;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附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5日 附: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普通聘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