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招聘专职调解员和短期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管辖清溪、凤岗两镇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现根据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调解员和5名短期3个月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条件;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职位
(一)专职调解员:
1.年龄25周岁以上;
2.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司法辅助人员:
1.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
3.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或归档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考核方式
(一)专职调解员:
通过面试审查报名人员的调解能力和经验,择优录用。
(二)司法辅助人员:
1. 考试。采用打字测试的方式进行;
2. 面试。根据打字速度情况确定面试对象;
3.体检及录用。对拟录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即办理相关录用劳务派遣手续。
四、报名及用工方式
(一)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中所留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并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于2019年10月2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xfttzb@163.com,经初步筛选后,联系入选者参加测试或面试。
(二)本次招录专职调解员以实际调解案件数量计酬;司法辅助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参照现行《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标准工资待遇执行。
(三)司法辅助人员三个月工作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去留,法庭会择优继续留用。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769-89808041/89808050,联系人:杨小姐/林小姐。
(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27号清溪人民法庭。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