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法院首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5月23日,市第三人民法院首次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市第三人民法院首次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在一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娥在2018年7月9日和10日使用硼砂兑水浸泡保鲜后的猪肉及猪骨并进行销售,意图非法获利。公诉机关认为杨某娥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杨某娥支付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另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才在2018年3月至5月期间非法猎捕2只游隼(属国家二级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在同年5月12日通过QQ群联系买家以3500元的价格出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才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损害了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利益,故请求法院在追究被告人梁某才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判令被告人就其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8年4月27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等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市第三人民法院根据该法的规定,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这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副院长陈浩辉担任两案的审判长。庭审中,控辨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对公益诉讼人的诉请予以认可。市第三人民法院将择期对两起案件进行宣判。
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丰富了刑事审判的形式,为今后审理该类案件提供了经验,同时也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