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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荣获“2010年东莞市青年文明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6  浏览次数:227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我院立案庭以文明、规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荣获东莞市团委授予的“2010年东莞市青年文明号”单位。6月22日,我院举行了立案庭“2010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号”挂牌仪式。陈学坚副院长、塘厦镇副镇长黄秀英、塘厦镇团委书记李智彪、立案庭庭长阮耀辉等一同为立案庭“青年文明号”揭牌。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立案庭以树立文明形象为突破口,通过设计创号标识和规范服务形象,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整个创建活动在突出“青年文明号”主要精神的同时,彰显我院的创建特色。除了设计创号标识、悬挂创建标语、制作宣传栏外,突出立案庭作为窗口部门的特点,大力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干警的姓名、照片、职责,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使文明的形象遍及立案庭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立案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年活动,并鼓励青年干警积极投身各项公益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新一代年青人的社会责任感。

    一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立案庭全体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青年干警的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得到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