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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疑难案件“联合会诊”活动步入制度化轨道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25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疑难案件“联合会诊”活动步入制度化轨道
2012年8月28日我院举行首场疑难案件“联合会诊”活动以来,我院共“会诊”疑难案件24宗。通过这项活动,不仅拓宽了我院法官的办案思路,还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同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在提高审判质量的同时,增强了法院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继续深化和推广此项活动,在活动开展即将一周年之际,我院在充分总结提炼上一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疑难案件“联合会诊”制度(试行)》,将这项活动引入制度化轨道,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并成立了“联合会诊”办公室,专门负责活动的开展和落实,进而从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案件的提交、会议规则等方面系统地规范了“联合会诊”制度的落实。
“联合会诊”活动是我院集全院之力解决审执工作疑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其能够辅助我院审委会开展审判、执行的指导工作,促使我院审执工作良性发展。此项活动的制度化,将更有助于我院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疑难案件集中研讨措施,以提升我院审判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