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的中心枢纽作用,严格按照省法院“六个一”(设立一个机构、配备一个团队、制定一个规定、解决一间指挥室、用好一个平台、建设用好一套系统)的标准,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以执行质效为基础,建立执行工作每月通报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从2018年4月开始,执行指挥中心每月对我院执行办案情况、超6个月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强制执行措施情况进行汇总。通报的具体内容具体到各执行部门、各办案法官,既有我院执行法官纵向比较,也有我市基层法院的横向对比,是我院执行办案的“晴雨表”,为我院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以执行交办督办为抓手,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今年初,我院制定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交办、督办执行事项的工作规定(试行)》,以执行指挥中心为管理抓手,实现执行工作管理模式的新变革。“3·29”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后,执行指挥中心针对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合格率、清理案款、流程节点、终本案件自查及提升有财产案件期限内执结率等方面问题,发出了6份交办通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目前,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合格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核心指标成绩,排在我市基层法院首位。
三是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实体化运行。“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囊括了执行督办、执行质效、事项委托、申诉信访等15个模块,是最高人民法院实现“一竿子捅到底”管理的综合平台,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核心指标“三个90%,一个80%”自动提取数据。执行指挥中心高度重视发挥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作用,安排干警每天值守,第一时间接受上级法院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同时要求执行指挥中心干警熟悉和掌握各模块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对每人具体负责模块进行分工,确保及时交办和回复。
面对当前执行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执行局着力打造符合上级法院标准的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整改,并将拟定相关制度,强化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管理职能。目前,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中的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督办事项期限内的办结率数值均排在全市法院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