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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公司职员昨受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49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樟木头的旧货只能卖到腾达公司。”樟木头镇废品公司职员陈某艮涉嫌对该镇收购废品人员及做煤气生意的人员进行敲诈勒索及强迫废品交易,昨日上午在市第三人民法院受审。被告人陈某艮被控犯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强迫别人低价卖掉废品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艮在樟木头镇腾达废品公司工作,2006年起,陈某艮多次阻拦他人在该镇收购废品,称“樟木头镇的旧货只能卖到腾达公司”,否则就要给钱才能把货拉走,少则100元,多则2万元。
 若收购废品人员不同意,陈某艮便通过语言威胁、拦截车辆等方式强行索要钱财,共作案8起,勒索上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陈某艮还涉嫌犯下多宗强迫废品交易罪。去年5月,刘某在樟木头镇回收了一批废旧的铁皮,当他将废旧铁皮装上大货车、并叫司机开车离开时,被告人陈某艮与几名男子在路口将货车拦住,强迫司机将车开到该镇废品收购站内。
 随后陈某艮叫来刘某,称不准将废品拉到其他地方去卖,并强制刘某低价将该批废旧铁皮卖掉,令刘某损失约4000元。
    每月强收送煤气人800元
    除此之外,陈某艮还被指控对该镇做煤气生意的从业者进行敲诈勒索,黄某便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黄某在樟木头镇以送水和送煤气为生,因樟木头镇的煤气被私人承包,瓶装煤气比黄江镇每瓶贵10元,且短斤少两,因此黄某比较愿意到黄江镇买煤气,再运到樟木头镇卖。
 2008年的一天,陈某艮伙同徐某等人,拦住并强行扣押了黄某的煤气和摩托车,后黄某被迫给了他们300元,才将摩托车和被“没收”的两罐煤气“赎回”。
 今年年初,梁某(在逃)在樟木头粮油市场威胁黄某,如果他要从黄江镇充煤气到樟木头镇卖,那么每月要交800元给陈某艮。此后,黄某被迫每月交给陈某艮800元。
 ■庭审现场
 被告人:“同行如冤家”
 在公诉人员宣读起诉书时,被告人陈某艮一直在啜泣,并表示认罪。但对于部分案件的指控,陈某艮却坚称“与我无关”、“不知情”或者“没参与”。
 陈某艮还表示,他在废品公司和煤气公司工作,有回收废品工作证,他的一些行为其实是生意上的问题,而不是敲诈勒索。并称“同行如冤家”,被害人因为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才会出来指证”他。
 陈某艮的辩护人表示,陈某艮作为废品公司和煤气公司的职员,以上行为是在其职务内所做的,只是陈某艮在某些具体行为上“有些过火”,其犯罪情节并不严重,同时认为检察机关只有被害人单方面的指证,“证据明显不足”。
 另外,其辩护人还出示了多名被害人的“谅解书”,希望证明被害人已经对陈某艮表示谅解,请求法官对被告人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