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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患上抑郁症为求击毙上街砍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1  浏览次数:65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大学生患上抑郁症为求击毙上街砍人
戴着面具在街头砍伤5人的黄某被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获刑两年
 
      羊城晚报讯(记者谢颖、通讯员钟紫薇)因与家人争吵后离家出走,广州某大学大三学生患上抑郁症产生厌世情绪,半夜头戴面具在东莞街头持刀砍伤5人,后被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
  持刀一路狂砍路人
  2013年6月1日凌晨3时许,黄某戴上白色面具,手拿一把丛林刀,来到了东莞东坑镇井美村万胜特卖广场。
  当黄某走到广场附近段某药店门口时,被害人蒋某恰好途经此处,戴着面具的黄某对着蒋某的左手砍了一刀,蒋某慌忙逃离现场;黄某走到天福百货店门前路段时,看见被害人黄某某正在吃夜宵,遂持刀朝黄某某的臀部砍了一刀;黄某继续行走,见被害人唐某坐在该处,遂持刀朝唐某的身体砍了数刀;后其见被害人汪某与朋友坐在里面聊天,遂进去追砍汪某,将汪某的背部砍伤;见被害人卢某驾驶摩托车经过,黄某又朝卢某连砍两刀,将卢某的手部及背部砍伤。
  就这样,黄某一路走,一路疯狂砍伤5人,直到被赶来的民警制服并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被害人卢某所受损伤为轻伤;被害人黄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本想找抢劫犯拼命
  为什么砍伤无辜的路人,据黄某自述,其因生活、工作琐事产生厌世情绪,长期积压得不到排解,才砍伤人以求被警察击毙。
  黄某供述,2013年3月,他在惠州市实习,因为工作不开心与家人吵架,后来辞职并离家出走两个月,在此期间,他觉得活着没意思,想死,但想死得有意义点,就打算来东莞找些抢劫犯跟他们拼命。尽管他每天凌晨在外面闲逛,但一直没有遇到抢劫犯之类的人。无奈之下,就想随便在路上砍伤几个人,然后让警察击毙算了。于是,在他连砍5人后,警察很快赶来,为了激怒警察开枪,他对着警察一顿乱骂,显然没有如愿,警方随即将他制服并带走。
  后悔将痛苦带给他人
  “现在想起来,无故伤害了别人,自己做错了,不该把痛苦强加在别人身上,现在犯了罪,等待法律处理。”与案情描绘的“暴力”不同,黄某在庭审时给人感觉就是一个乖巧的大学生,在平静地诉说着自己的内心世界。
  “我不认识砍伤的5名男子,我没有生存下去的念头,只想砍伤几个人,然后等警察到场击毙我。”黄某说,“我对以后没打算,怎么处理也无所谓,枪毙都没所谓。”   
  东莞市新涌医院鉴定结果显示,被鉴定人黄某患有抑郁发作,是在抑郁情绪影响下、没有明确现实作案动机作案。被鉴定人作案对象随机,作案在公众场合不掩饰,作案后步行离开。由此可见,作案是在消极自杀情绪等精神病态影响下所实施,削弱了对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被鉴定人黄某对本案应评定为限定(小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此审理认为,黄某在案发时患“抑郁发作”,处于发病期,依法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黄某的家属已分别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对其行为均表示谅解,最终,该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两年。
  黄某其人
    曾是大学班长
    学习成绩优异
  黄某的大学老师表示,黄某大一时曾是班上的班长,成绩排名靠前,大二辞去班长一职后,学习还是很认真,大三时因黄某实习都在校外,因此较少接触,直到其离家出走失踪。平时黄某与人沟通较少,但并没有发现他有何异常。
  而黄某父亲则表示,儿子平时很乖,与家人相处也很好,但是记性不好,平时也会说很想死,有难入睡的问题,且睡觉时很警惕,有次他在儿子睡觉时轻轻摸了一下,他马上用手打他,每次睡醒他都会说头痛。儿子性格内向,孤僻,朋友少,平时喜欢玩一些恐怖和杀人的电脑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