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4万多元高利贷没钱还 他将贼手伸向岳母和小姨子
欠4万多元高利贷没钱还 他将贼手伸向岳母和小姨子
家人给过他机会悔过,但他却死不承认,最终被法院判刑一年
东莞时报讯 18岁的欢欢(化名)从未开通过支付宝和网上银行,手机短信多次提示银行卡转款记录,经到银行查询,银行卡内13000余元不翼而飞,老妈的黄金首饰也不见踪影。经过家属主动报案和公安机关侦查,原来是欢欢的姐夫林某所为,不在同一屋檐下的林某竟然做到“悄无声息”的转走小姨子银行卡内现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该案,判决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岳母和小姨子的财物他都不放过
18岁的欢欢和母亲租住在东莞市塘厦镇某公寓513房,22岁的姐姐阿荣(化名)和25岁的姐夫林某租住在同一栋的206房。2014年5月,阿荣刚生完孩子坐月子,欢欢和母亲不时过来照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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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家人的钱是因为欠高利贷没钱还
经了解,在姐姐阿荣坐月子期间,欢欢经常帮忙到厕所清洗宝宝衣物,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也会一同放在姐姐家,偶尔姐夫会拿起欢欢的手机,并开玩笑道“我看看你男朋友和你聊什么”,欢欢全无戒备。
据林某家人说,林某曾于2013年7月将妻弟喜喜(化名)放在513出租屋内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盗走,后到银行自动提款机分五次共取走14600元。案发后,被告人林某返还被害人喜喜14600元并取得了谅解。
“我在外欠了高利贷4万多元,没钱还”,对于为什么偷家人的钱,林某说出了原因。
判决:触犯盗窃罪获刑一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林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