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网

(2024)粤1973执11116号向 案 外 人 发 放 案 款 的 公 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14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第 三 人 民 法 院
向 案 外 人 发 放 案 款 的 公 示
(2024)粤1973执11116号

   关于本院受理的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拟将税款313847元支付给案外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承办人:赖远龙
联系电话:13712602153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