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立案所需材料-离婚案件提交的材料
离婚案件所需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一审民商事及首次执行案件需进行网上预约,广东省内法院网上预约立案网址: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原件(提交2份)
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写明子女归何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需明确并确认标的。(详见样板)
二、婚姻关系证明(提交1份)
□提交经核对无异的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遗失的,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起诉解除事实婚姻的,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双方1994年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曾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或曾起诉离婚又撤诉的,需提交生效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
三、当事人主体资料 (提交1份)
□原告需提交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有子女需法院解决抚养权的,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四、证明我院有管辖权的材料
□被告户籍地不在我院辖区的,需提交被告现在在我院辖区内居住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或港澳台)、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原告起诉的,原告应提供被告以上情况的有效证明,并提供自已的户籍证明(户籍在我院辖区的情况)或自已在我院辖居内连续居住至今并有一年以上的证明。
五、委托代理材料 (提交1份,原告本人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无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注明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以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委托手续需经公证认证或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所函原件、经核对无异的执业证明复印件。
□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代理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③当事人的员工代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司的员工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记录/工作证复印件。
□ ④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代理的,提交推荐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证据材料(提交2份)
证据材料需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要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提供基本证明,并明确共同财产的价值,以便立案人员计算诉讼费。
注意:以上有关材料填写或签名一律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笔。
如果您阅读后仍无法确定,对应您的案件情况应当提交以上材料当中的哪些,请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准备窗口工作人员打√的部份。
民事起诉状
(离婚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 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 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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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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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
姓名: 性别:男口女□ 出生日期: 年 民族: 工作单位: |
月 日 职务: |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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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口 特别授权□ 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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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 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 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 话 |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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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
是 □ 方 式 : 短 信 _微信_ 传真 _ 邮 箱 其他 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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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
姓名: 性别:男□女口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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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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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婚姻关系 |
(具体主张) |
2.夫妻共同财产 |
无财产口 有财产口: (1)房屋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2)汽车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3)存款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4)其他(按照上述样式列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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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债务 |
无债务□ 有债务□ (1)债务1: (2)债务2: … |
承担主体:原告□ /被告口/其他口(); 承担主体: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
4.子女直接抚养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子女1: 归属:原告□ /被告□ 子女2: 归属:原告□ /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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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子女抚养费 |
无此问题口 有此问题口 抚养费承担主体:原告□/被告□ 金额及明细: 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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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望权 |
无此问题口 有此问题口 探望权行使主体:原告□ /被告□ 行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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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帮助 |
无此问题口 离婚损害赔偿口 金额: 离婚经济补偿☑ 金额: 离婚经济帮助口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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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诉讼费用 |
(金额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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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表未列明的其他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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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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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
有口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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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已经诉前保全:是口 否□ 申请诉讼保全:是口 否□ |
保全法院: |
保全时间: |
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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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基本情况 |
结婚时间: 生育子女情况: 双方生活情况: 离婚事由: 之前有无提起过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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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
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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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债务情况 |
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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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直接抚养情况 |
子女应归原告或者被告直接抚养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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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子女抚养费情况 |
原告或者被告应支付抚养费及相应金额、支付方式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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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子女探望权情况 |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否享有探望权以及具体行使方式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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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赔偿/补偿/经济帮助相关情况 |
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补偿或离婚经济帮助的相关事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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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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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诉请依据 |
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要写明具体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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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附页 |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 3-3立案所需材料-离婚案件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