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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立案所需材料-离婚案件提交的材料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2-17  浏览次数:10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离婚案件所需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一审民商事及首次执行案件需进行网上预约,广东省内法院网上预约立案网址: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原件(提交2份)

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写明子女归何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需明确并确认标的。(详见样板)

二、婚姻关系证明(提交1份)

□提交经核对无异的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遗失的,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起诉解除事实婚姻的,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双方1994年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曾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或曾起诉离婚又撤诉的,需提交生效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

三、当事人主体资料 (提交1份)

 □原告需提交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有子女需法院解决抚养权的,需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四、证明我院有管辖权的材料

□被告户籍地不在我院辖区的,需提交被告现在在我院辖区内居住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或港澳台)、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原告起诉的,原告应提供被告以上情况的有效证明,并提供自已的户籍证明(户籍在我院辖区的情况)或自已在我院辖居内连续居住至今并有一年以上的证明。

五、委托代理材料 (提交1份,原告本人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无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注明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以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委托手续需经公证认证或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所函原件、经核对无异的执业证明复印件。

□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代理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当事人的员工代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司的员工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记录/工作证复印件。

□  ④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代理的,提交推荐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证据材料(提交2份)

证据材料需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要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提供基本证明,并明确共同财产的价值,以便立案人员计算诉讼费。

注意:以上有关材料填写或签名一律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笔。

如果您阅读后仍无法确定,对应您的案件情况应当提交以上材料当中的哪些,请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准备窗口工作人员打√的部份。

 

 

 

 

 

 

 

 

 

 

 

 

 

 

 

 

 

 

 

 

 

 

 

 

 

 

 

 

 

民事起诉状

(离婚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 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  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当事人信息

 

 

 

原告

姓名:

性别:男口女□  出生日期: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口  特别授权□

无口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 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 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_微信_      传真         _    邮        

其他            

否口

 

 

 

被告

姓名:

性别:男□女口

出生日期: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诉讼请求和依据

 

1.解除婚姻关系

 

(具体主张)

 

 

 

 

2.夫妻共同财产

无财产口

有财产口:

(1)房屋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2)汽车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3)存款明细:归属: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4)其他(按照上述样式列明)

……

 

 

3.夫妻共同债务

无债务□

有债务□

(1)债务1:

(2)债务2:

 

 

承担主体:原告□ /被告口/其他口();

承担主体:原告口/被告口/其他口();

 

 

4.子女直接抚养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子女1:    归属:原告□ /被告□

子女2:   归属:原告□ /被告□

 

 

5.子女抚养费

无此问题口

有此问题口

抚养费承担主体:原告□/被告□

金额及明细:

支付方式:

 

 

6.探望权

无此问题口

有此问题口

探望权行使主体:原告□ /被告□

行使方式:

 

 

 

7.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帮助

无此问题口

离婚损害赔偿口

金额:

离婚经济补偿

金额:

离婚经济帮助口

金额:

 

8.诉讼费用

 

(金额明细)

9.本表未列明的其他请求

 

 

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有口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口

 

 

—21 


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已经诉前保全:是口 否□

申请诉讼保全:是口 否□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事实和理由

 

 

 

1.婚姻关系基本情况

结婚时间:

生育子女情况:

双方生活情况:

离婚事由:

之前有无提起过离婚诉讼:

2.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事实和理由

3.夫妻共同债务情况

事实和理由

4.子女直接抚养情况

子女应归原告或者被告直接抚养的事由

5.子女抚养费情况

原告或者被告应支付抚养费及相应金额、支付方式的事由

6.子女探望权情况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否享有探望权以及具体行使方式的事由

7.赔偿/补偿/经济帮助相关情况

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补偿或离婚经济帮助的相关事实等

 

8.其他

 

 

9.诉请依据

 

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要写明具体条文

 

 

10.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附页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 3-3立案所需材料-离婚案件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