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议发出→
“感谢法院的宝贵建议,目前我们已逐步引导金融机构规范使用电子合同,并督促金融机构分担合理维权费用,努力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借贷服务质量,让普惠金融落到实处。”近日,东莞第三法院就此前发出的司法建议回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表示。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借贷服务质量,是支持实体经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借款纠纷的重要抓东莞第三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金融机构未严格评估企业的贷款资质与还款能力,易导致企业逾期还款引发诉讼;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的电子合同文本未及时更新,法律术语不准确,从而引发纠纷;三是部分金融机构收取律师费金额与案件复杂程度不符,变相加重企业履行债务的压力。
“为更好预防和化解金融借款纠纷,我们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就如何降低中小微企业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寻求解决方案。”撰写司法建议书的常平法庭法官梁敏表示。
司法建议详细分析了金融纠纷情况及金融监管需要强化的事宜,提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优化整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准确评估企业信用;规范使用电子合同模板,严格审核签订人身份;对仅存在轻微瑕疵履行的企业谨慎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减少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合理分担维权费用,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以上多种方式,从源头化解涉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纠纷,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收到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建议开展了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对金融服务情况进行“深度体检”,同时加强宣传普惠金融政策、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融资风险补偿等,激励商业银行提升服务质效,以高质量金融监管保障中小微企业金融业务。
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助力做好暖企安商“大文章”。2024年以来,东莞第三法院针对金融贷款、小区管理、食品安全等领域治理难点,发出司法建议22篇,激活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