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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三法院大力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89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东莞第三法院大力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其中六个业务庭和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轮岗交流,占中层干部正职人数约三分之二,有力地调动中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了全院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一是加强调研科学决策。院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关于轮岗交流的整改要求,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政工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职年限核查,确定达到任职年限应当交流的领导干部人数。做好轮岗前干部队伍结构调研,系统梳理轮岗干警工作经历、业务水平、能力特点、年龄情况等,结合组织需要和岗位需求,逐人研究分析,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人岗相适、科学调配原则,拟定人员轮岗交流方案,确保科学定岗。

二是充分酝酿稳步推进。院党组从法院工作大局出发,认真做好调整前的酝酿沟通工作,开展个别谈话,征询轮岗干警个人意向,及时掌握轮岗交流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坚持组织领导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大院业务庭人员与派出法庭人员合理流动等原则,整合资源,通盘考虑,完善轮岗交流方案,平稳、有序高效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三是充分开展岗前谈话。轮岗交流决定作出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邝子球对交流轮岗的领导干部逐一开展岗前谈心谈话,要求新任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提升管理能力,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迅速进入新角色,主动承担新任务,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成绩。分管院领导也跟分管庭室的新任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轮岗干部迅速进入新角色、适应新岗位。

四是无缝交接平稳过渡。新任负责人严格落实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按时到新岗位履职,与原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的交接。分管院领导逐一到各部门主持召开交接会议,帮助轮岗干部熟悉新庭室工作和人员情况,督促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