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东莞第三法院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已于日前公布。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征集、选送工作中,因组织得力,成绩优异,被授予“组织工作先进奖”,是全国仅15家、全省3家、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法院。
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是法院系统中参与人员最多、最具权威性的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素有法院学术界“奥林匹克”的美誉,深受各地法院重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在推动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究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征集、选送工作中,全国40家法院因组织得力,成绩优异被授予“组织工作先进奖”,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0家、中级人民法院15家、基层人民法院15家。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学术调研工作,多措并举切实强化调研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基础地位,按照“提前谋划、全程跟踪、重点指导”的思路开展组织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把学术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统筹协调,全院自上而下形成良好的调研学术氛围。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发挥整体优势,形成调研工作网络。开展培训指导,邀请专家授课,举行专题培训,帮助干警掌握写稿要求、方法和技巧,提升调研水平能力。健全考核机制,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把调研业绩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从制度机制上激励干警积极主动调研。因组织得力,我院在历届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均取得较好成绩,2018年获评全省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2020年更有两篇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狠抓调研工作不松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培养培训机制,不断壮大学术调研队伍,力争在学术研究中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