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907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按照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89808866(接听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市第三人民法院(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523710;专门电子邮箱:dgswxcz20201204@163.com;同时,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大门侧面信访室门口、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和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