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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申请人,你的‘野马’法院给你送回来了。”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25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车辆却收不租金,打赢官司被判返“野马”还失踪了,上海的一家租赁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获悉失踪的“野马”在中山现身后,东莞第三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在找到车辆下落后劝导实际控制人交出车钥匙,当晚便野马”毫发无伤地送回给了申请执行人。日前,对方来到樟木头法庭送上锦旗,点赞执行法官“执法如山 高效为民”。

要求买回租  给了“野马”租金却收不

2017年7月5日,上海某租赁公司(以下称租赁公司)东莞某服装公司(以下称服装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指定,支付36万元购买了一辆福特野马汽车,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其使用。

对此,双方签订了《车辆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三年,共36期,租金共计412508元,若服装公司每月按时缴纳租金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该车辆将服装公司所有。 

可合同签订后服装公司只给个月的租金就未支付。租赁公司几番催促无果后,诉状服装公司担保人黎告上法庭

东莞第三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依法支持租赁公司关于解除合同、要求服装公司返还野马汽车及支付已到期租金、违约金、车辆占有使用费诉求,并判决黎某对后三项承担连带责任。可判决生效后服装公司依然没有履行租赁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报”后奔赴中山,执行法官火速拖回“野马”

执行过程中,东莞第三法院依法对案涉野马汽车进行了档案查封,但因该车辆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11月27日,申请执行人致电法院,称发现了案涉野马汽车在中山市东凤镇有活动踪迹,但无法确定具体位置,希望法院能够协助将该车辆控制并返还。

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马上展开了搜索工作,终于在2020年12月1日中午,确定“野马”在中山市东凤镇某超市地下停车场出现。为防止车辆转移,执行法官“刻不容缓”,连午饭也顾不上吃,便驱车奔赴中山。

到达现场后,“野马”已驶离,执行法官马上又根据此前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另一线索——过去两三天“野马”还在附近一个小区出没,果断转往该地点查找。果然,“野马”停在了该小区地下车库,执行法官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并用警车堵住车辆前方,以防其再次驶离。

考虑到地下车库层高较矮、“野马”为四驱车,强行拖车可能会对车辆造成损伤,执行法官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寻求协助,希望对方能配合法院找到该车辆实际控制人,让其主动交出车辆钥匙。

之后,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执行法官来到该车辆实际控制人住所,但对方一直躲在屋内拒绝开门,多番劝导后,其家属才打开房门。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解释,该车辆实际控制人终于同意交出车钥匙,并配合将车开出地下车库。

当晚,看着“野马”顺利吊装至拖车并驶往深圳后,执行人员才放心地踏上了回程的路,圆满结束了这次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