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法官助理队伍建设
法官助理是专业化司法辅助工作的主力,是法官的重要助手。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完成的情况下,规范法官助理队伍,提高法官助理专业化水平,发挥好法官助理的作用,成为提升法院审判质效的重要环节。市第三人民法院通过充实法官助理队伍、尊重法官和法官助理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助理发展预期、注重法官助理能力建设等,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助理队伍,完善审判团队建设,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细化分类科学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市第三人民法院将法官助理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刑事审判法官助理、民商事审判法官助理、刑事民商事综合审判法官助理、执行工作法官助理,按照法官助理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相应的法官助理专业能力考核和聘用制法官助理选拔工作。
二是内部挖潜与外部引援并举。在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市第三人民法院探索试行聘用制法官助理制度,一方面从内部聘用制辅助人员队伍中挖掘,发动聘用制辅助人员参加法官助理考试,共178名聘用制辅助人员参加聘用制法官助理选拔考试,另一方面是积极面向社会招聘,在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引进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法官助理队伍。
三是尊重法官和法官助理主体地位。重视法官助理的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发挥法官助理骨干作用,创新开展法官和法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搭建配合默契、高效运转的审判执行团队,提高法官助理职业热情,更好地合理安排、配合法官开展工作。同时法官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适当听取法官助理意见,使法官助理在工作中保持张力与活力。
四是明确法官助理发展预期。探索在法官助理队伍中采取差异化的薪酬体系及晋升机制,通过开展法官助理专业能力考核等方式对法官助理现有工作进行有效地考核与评价,将考核成绩作为法官助理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和推荐初任法官人选的重要参考,发挥考核对法官助理的激励作用,提高职业兴趣和工作热情,使法官助理对未来的发展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能力储备。
五是注重法官助理能力培养。市第三人民法院注重法官助理调研能力的培养,让法官助理更多地承担全国学术讨论会等调研任务,引导法官助理思考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题,通过发挥法官传帮带作用、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业辅导、保障写作资料等,提高法官助理调研写作能力和学术理论水平。通过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调解、主持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等,锻炼其独立开展司法辅助工作的能力,积累更多审判执行实践经验。
市第三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细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分工,让法官助理有更多的学习、思考、提升的空间,更好地培养法院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