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三法院受理田贵丰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招摇撞骗罪、诈骗罪、重婚罪、抢夺罪一案
2020年8月6日,东莞第三法院立案受理一宗由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指控的田贵丰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招摇撞骗罪、诈骗罪、重婚罪、抢夺罪一案。
被告人田贵丰,男,43岁,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田心乡南湾村二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贵丰为了牟取利益,自2015年起,利用自己长期举报赌场过程中认识并掌握的东莞市公安机关有关领导、民警的联系方式,以及在协助抓捕赌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抓赌照片及视频等资源,招揽被告人王金城、黄良志、廖建伟、李运兵、赵宁波、田斌、张琦胜等人,向东莞市东城区一带开设赌场的人宣称在公安机关有关系,以知道抓赌行动的信息、能保证赌场不会被查处为由,向赌场收取保护费。2018年,田贵丰将举报赌场的势力范围扩大至高埗、石碣、大岭山、厚街、常平、塘厦等镇区,势力范围扩大至沐足、按摩行业,同样采取以举报为威胁手段,逼迫相关店主就范,实施收取保护费、强行入股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相关店铺生意惨淡,甚至被停业整顿,老板、员工被行政处罚,股东最终转行,店铺倒闭。田贵丰还授意王金城等人在协助抓赌过程中,利用抓赌时场面混乱以及巧妙设计时间差的手段,谎称警察抓赌,排除反抗,对赌场内的赌资以及赌博人员身上的现金进行抢劫。逐渐形成以田贵丰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金城、黄良志等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廖建伟、李运兵、赵宁波、田斌等为参加者,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5年以来,该组织通过威胁、滋扰、欺骗、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次违法犯罪,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1起,强迫交易犯罪3起,抢劫犯罪8起,招摇撞骗犯罪1起,诈骗犯罪2起,违法事实4起,劫取非法利益约40万元。另外,田贵丰还涉嫌犯重婚罪,王金城、廖建伟、张琦胜涉嫌犯抢夺罪。
公诉机关认为:田贵丰领导的该黑社会组织在长期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抢劫、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过程中,采取恐吓、打压、滋扰、暴力的行为方式,操控、经营黄赌,在涉黄涉赌领域内为非作恶,一方面对相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生活秩序和财产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另一方面严重扰乱了本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秩序以及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导致相关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均以为是公安机关与田贵丰等人勾结在一起,里应外合,收取保护费、趁乱抢劫赌资,造成恶劣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招摇撞骗罪、诈骗罪、重婚罪、抢夺罪追究田贵丰等人的刑事责任。
东莞第三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由审判员刘仕雯担任承办人和审判长,与审判员吕海潜、周国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