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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三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运海等5人涉恶犯罪一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23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84东莞第三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运海等5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被告人刘运海,男,49岁,汉族,文化程度专科,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凤山镇龙城村胫坳队030号。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案发,以被告人刘运海为首,以被告人刘运雄、欧后军、张泉龟、韦修效为固定成员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东莞市人民医院谢岗院区门口,为垄断医院门口的摩托车载客生意,多次拦截、辱骂、殴打其他摩托车司机,辱骂乘客,阻止乘客搭乘其他摩托车,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欺压百姓,形成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运海等人无视国法,为获取摩托车载客的最大利益,合伙多次拦截、辱骂、殴打其他摩托车司机,辱骂乘客,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运海是恶势力犯罪的纠集者,是主犯,被告人刘运雄、欧后军、张泉龟、韦修效是恶势力的其他固定成员,是从犯

东莞第三法院由温皓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崔成民、刘冠宏组成合议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刘运雄、张泉龟、韦效表示认罪,刘运海、欧后军表示不认罪。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时间长,现场秩序良好,部分被告人家属参加了旁听,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