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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及职工之家改造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31  浏览次数:1795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及职工之家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机关大院(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三、项目期限:自选中供应商之日起至完成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止。

四、预算控制价:194300元。

五、建设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平面图纸,报名时领取)。

七、报价供应商资格:仅限于服务区域为东莞市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装修工程定点供应商。

八、报名及选定供应商规则:1.报名看现场、报价的单位的必须为广东省电子采购平台上的定点供应商,如果查实不是,将视为报名和报价无效,如被选中的公司不具备资格将由下一顺位补上。2.所有报价都必须低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3.如果只有1家公司报名的,则该公司即为被选定公司。4.如果有2家公司报名的,选择价格低的公司为被选定公司。5.如果有3家或3家以上的公司报名的,则取所有价格的平均价格,以低于平均价的最接近者为被选定公司;如果出现2家或2家以上价格相同的公司,采取摇珠的形式确定被选定公司。6.如出现被选定的公司放弃项目的情况,采取“替补”的方式,由第二接近平均价的公司为被选定的公司。

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9731-8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授权书、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基建办317室报名,领取工程量清单、平面图纸,并于201982日上午10:00前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现场提交密封报价书,现场根据选定规则选定承建商。

项目联系人:办公室  先生,联系电话:0769-898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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