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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短信系统服务项目的采购二次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178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我院2019711日发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短信系统服务采购公告”提交的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和采购要求,报价作废。现本项目采购进行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短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三、服务期:2

四、需求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短信发送量20000/月;

2.短信系统可发送全国3网(移动、联通、电信),免白名单设置;

3.服务期内免费提供MAS信息机1台,设备由供应商进行维护保养;

4.提供系统接口以对接我院现有的信息系统;

5.报价以月租金或年租金的形式报价;

6.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仅限于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供应商。

具备以上需求资质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972615:00前将报价书电子版(pdf版本,需盖公章)发至我院办公室“dgdsfybgs@163.com”邮箱,我院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选定。

联系人:办公室 黄生,联系电话:0769-89808836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