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短信系统服务项目的采购二次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178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我院2019年7月11日发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短信系统服务采购公告”提交的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和采购要求,报价作废。现本项目采购进行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短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三、服务期:2年
四、需求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短信发送量≤20000条/月;
2.短信系统可发送全国3网(移动、联通、电信),免白名单设置;
3.服务期内免费提供MAS信息机1台,设备由供应商进行维护保养;
4.提供系统接口以对接我院现有的信息系统;
5.报价以月租金或年租金的形式报价;
6.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仅限于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供应商。
具备以上需求资质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26日15:00前将报价书电子版(pdf版本,需盖公章)发至我院办公室“dgdsfybgs@163.com”邮箱,我院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选定。
联系人:办公室 黄生,联系电话:0769-89808836。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