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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前期咨询供应商采购公告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7  浏览次数:928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前期咨询供应商项目

二、 工程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三、 完工期:15个工作日内。

四、需求单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五、项目内容: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已于20181116日开工建设,建筑面积22512.35平方米,预计在20205月前可完成土建工程,由于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尚有室内二次装修、智能化、空调、厨房厨具窗帘活动家具配备公共场所标提示标志等分项工程未能进入到该次设计及施工中,为申请落实以上配套工程的建设资金,现需选定一家工程咨询供应商制定前期报告。

六、技术要求:

选定的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前期报告,前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在被选定为项目前期技术工作服务商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结合已在建项目及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的各个配套工程的初步设想及资金估算,供建设单位参考。

2.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各方面的使用部门充分沟通,明确各方面使用部门的需要,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建设要求及申请资金额。

3.在与建设部门充分沟通后,完成其分项工程的初步方案设计及造价概算,其中智能化设计应完成到系统方案设计及主要设备配置文本,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应完成到概念性方案设计及主要装修材料确定及造价概算。

4.继续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各方面的使用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建设单位修改各分项工程的设计方案及造价概算,编制在申请建设资金过程所需要的各类技术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向资金批复部门做相应的技术答疑工作。

5.该工作直至到该资金申请工作,各分项工程进入到政府采购程序(智能化项目、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将进入到设计公开招标程序)结束。

七、供应商报名资格:

1.仅限于广东省内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的供应商。

2.必须从事过法院前期咨询工作,并承担过法院工程的设计工作。

八、安排72日(周二下午330分)集中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具备以上需求资质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资质材料、相关实施合同发送至我院基建办603260882@qq.com邮箱。截止时间为201971日下午5点。

联系人:基建办 莫生,联系电话:0769-8980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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