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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筑外观标识规范化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21  浏览次数:93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庭建筑外观标识规范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五个人民法庭(清溪法庭、樟木头法庭、常平法庭、横沥法庭、桥头法庭)。

三、采购控制价:220192.42元;工期:22天。

四、建设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平面图纸,报名时领取)。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仅限于服务区域为东莞市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装修工程定点供应商。

七、报名及选定供应商规则:1.报名看现场、报价的单位的必须为广东省电子采购平台上的定点供应商,如果查实不是,将视为报名和报价无效,下一顺位补上。2.所有报价都必须低于采购控制价,否则该报价视为无效。3.如果只有1家公司报名的,则该公司即为被选定公司。4.如果有2家公司报名的,选择价格低的公司为被选定公司。5.如果有3家或3家以上的公司报名的,则取所有价格的平均价格,以低于平均价的最接近者为被选定公司;如果出现2家或2家以上价格相同的公司,采取摇珠的形式确定被选定公司。6.如出现被选定的公司放弃项目的情况,采取“替补”的方式,由第二接近平均价的公司为被选定的公司。

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9522-23日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授权书、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基建办317室报名,领取工程量清单、平面图纸,并于2019524日上午9:30前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现场提交密封报价书,现场根据选定规则选定承建商。

报名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基建办317室。

报名联系人:基建办 莫先生,联系电话0769-89808880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