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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执行部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内部巡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次数:98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精准攻坚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2018年6月25日至7月3日,邵沛良副院长带队对我院各执行部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实地内部巡查。

本次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并结合“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内容,针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超6个月未结案件台账”,对基本解决执行难“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情况、“三个90%、一个80%”目标情况、执行规范化情况、“执转破”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巡查。

在巡查中发现,各执行部门虽已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执行指挥中心交办通知等要求开展工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执行部门对“一把手工程”思想认识不足,认为“一把手工程”只是针对特定领导而言,因此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重视度不够;二是我院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庞大,导致我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低;三是2016年和2017年终本案件多,终本自查进度缓慢;四是我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旧存案件久拖未结,造成我院执行案件存量较大;五是部门人民法庭对相关节点认识不足,依靠执行指挥中心督办

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巡查小组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一是要加强对“一把手工程”的思想认识,正确认识“一把手工程”;二是各执行部门及各实施团队都要建立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制定清案计划,明确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我院长期未结的执行骨头案件得到有效清理,对于7月份以后的新收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易案件的快执快结;三是各执行部门要重视终本自查工作,安排人手对卷宗进行自查、补充资料;四是要主动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减少存案;五是各庭室要加大对节点规范的学习,真正做到节点掌控,主动完成,而非依靠执行指挥中心督办。

 

     (供稿:执行局 莫芷维 梁文琪;编辑:杨亨楷)